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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涉入!永辉超市“公开催款”3亿元股份转让款,仲裁申请被受理
羊城晚报•羊城派
近日,永辉超市的一则“追偿”仲裁申请获得受理。这意味着从去年12月起,永辉超市通过出售所持有的万达商管股权来回笼资金的进度条,又刷新了新进展。
永辉超市尚未收到3亿元转让款
今年10月13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10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国仲”)受理通知。其主要内容为,上国仲收到公司提交的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方集团”)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于当日决定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关于此次提起仲裁的原因,公告显示,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上国仲提起仲裁申请。
上述所谓付款义务,是指《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里约定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8.39亿元共分八期支付,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3亿元,应于约定付款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
永辉超市发布的公告显示,涉案金额包括: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支付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以及公司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00.1万元。此外,永辉超市还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在刚刚过去的一周里,永辉超市累计下跌19.83%,周总成交额78.0亿元,截至本周收盘,永辉超市股价为2.91元。
针对仲裁的后续影响,公告显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手抓调改,一手抓股份转让
永辉超市与万达商管股份的缘分,可以追溯到2018年。
2018年12月,永辉超市公告称,为战略拓展优质物业,公司与一方集团、孙喜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万达商管股份6791.02万股,占万达商管股份总数的1.5%。每股转让价格为52元,也就是说永辉超市耗资35.3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一方集团重点投资金融、健康、教育、文旅等领域,是万达商业地产、万达电影、百年人寿、大连银行、国合集团等企业的主要股东。
当时在同一天,永辉超市还发布了另一条公告,称公司将与其第三大股东张轩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张轩宁,转让总价为3.94亿元。彼时,永辉超市的业绩增长减速,扩张也在放缓。对于永辉超市一买一卖股权的行为,中信证券认为,永辉超市出售永辉云创的股份将减轻云创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拖累;投资万达商管股权将使永辉深度绑定商业物业共给方,加速全国展店,同时提高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近年来,随着生鲜电商、会员店等新业态的兴起,传统商超普遍受到冲击。今年8月24日,永辉超市发布2024年中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7.79亿元,同比下降10.11%,归母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降26.34%。面对营收与利润双降的局面,永辉超市正努力向胖东来取经,进行门店调改,寻求业绩突围。今年8月31日,位于陕西西安的永辉超市首家自主调改店正式开业,首日销售额151万元;位于四川成都的永辉超市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改,于10月11日恢复营业,顿时热闹得堪比过年。
一手抓调改,一手抓股份转让。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为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不过,一期期的股份转让并非一直顺畅。
2023年12月,永辉超市如期收到大连御锦3亿元股份转让款。其后,第二期3.91亿元则出现了逾期的情况,2024年4月永辉超市披露的公告显示,第二期到期应收股份转让价款3.91亿元,但4月8日永辉超市仅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共计2.9亿元,至19日才收到1.01亿元剩余款项。
2024年7月,第三期应收股份转让价款7.92亿元,永辉超市仅收到2亿元,还有5.92亿元未收到。
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了上文中的《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8.39亿元共分八期支付(具体为第三至第十期),其中第四期股份转让价款的约定付款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约定付款金额为3亿元。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万达正在悄悄“卖楼”
在万达商管股份转让约定“剪不断理还乱”的同时,万达正在悄悄“卖楼”。
企查查APP显示,今年9月,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出股东行列,新增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股东并全资持股,同时,多位主要人员也发生变更。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9.99%、0.01%。此次转让资产主要涉及的南京万达茂,是万达在南京的首个大型文旅项目,总斥资达400亿元。
除此之外,目前有超过10个万达广场项目被保险公司承接。例如,阳光保险承接了上海、广州、合肥、太仓、湖州五地的5座万达广场。这些被出售的项目依然保留了万达品牌,万达商管仍以品牌输出管理的模式继续经营。
文|记者 胡彦